公司治理主管設置
本公司於111年11月9日董事會任命高維宏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生效日期為111年11月9日,職權範圍為負責執行各項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依法召開及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監督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定期檢視及修訂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辦法、提供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定期安排董事進修課程等,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12年度進修情形
本公司新任公司治理主管高維宏協理於111年11月9日上任,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 24 條第 2項規定,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

112年度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